关于终止有关合作协议的声明
信息来源: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   作者:秘书处    发布时间:[2017/04/26]    浏览次数:1406次

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(甲方)与南京松日科技有限公司(乙方)于2011年12月29日签定的《关于“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培训中心”合作协议》(“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培训中心”已于2013年1月16日正式更名为“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培训中心”)、与南京松日科技有限公司及派遣人(丙方)于2012年4月12日签定的《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责任书》已到合作终止期(合作有效期五年),该项合作有关协议终止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,终止合作执行日期为2017年4月12日。特此声明。

 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

2017年4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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