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中的法律实务问题”高级研讨会的通知
信息来源: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    作者:null    发布时间:[2017/07/25]    浏览次数:1015次

各位会员、民办学校董事长、有关专家学者:
  新修订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将于2017年9月1日颁布实施,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修订在即,为了学习领会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精神,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权益,依法规范办学行为,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定于2017年8月13日在北京举办“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中的法律实务问题”高级研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  2017年 8月13日全天,12日下午报到。
二、会议地点
  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三层第19会议室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,电话:010-84901668)。
三、承办单位
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、教育法制专委会。
四、参会人员
  1.特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领导及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处负责人;
  2.民办学校董事长;
  3.有关专家学者;
  4.会员与会员单位代表。
五、会议内容
  1.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解读与条例修订;
  2.民办教育新政精神解读与民办教育工作;
  3.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;
  4.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;
  5.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章程制订;
  6.民办学校分类选择前的准备与应对。
六、会议费用
  会务费1380元/人,民办教育专委会、教育法制专委会会员及会员单位代表880元/人,会议提供自助餐,交通及住宿费自理。通过银行转账提前缴纳会务费,转账单务必注明参会单位、纳税人识别号及会议名称。账户名: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;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;账号:0200 0033 0920 0012 972。报到时持汇款凭证,领取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开具的票据。
七、注意事项
  1.本次会议限定规模200人,请参会人员于 8月8日下午17:00前完成报名缴费,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:mbjyzwh@126.com。凡未及时报名、缴费者,将无法保障参会机会。
  2.报到时间:2017年8月12日13:00—21:00,地点: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一层大堂。
  3.酒店住宿:标间:580元,大床房:780元。由于酒店房间紧张,预留的房间需要会务组提前向酒店付费担保,只有提前缴纳会务费报名预定的房间才能生效,预定酒店后如不能参会入住,会务费不予退还。
八、会务联系
  联系人:黄 为    电话:18811061108
          姚锡川   电话:13811507782
  邮    箱:mbjyzwh@126.com

附件:1.会议日程
   2.参会回执
      3.交通路线图

 

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    
2017年7月24日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附件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会议日程

时 间

内 容

上午

9:00-9:10

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领导致辞

9:10-10:00

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解读与条例修订

10:00-10:50

民办教育新政精神解读与民办教育工作

10:50-11:10

茶歇

11:10-12:00

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

中午

12:00-13:30

自助午餐

下午

13:30-14:30

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

14:30-15:30

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章程制订

15:30-16:30

民办学校分类选择前的准备与应对

16:30-17:00

征求对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修订建议

17:00

散会

 2.参会回执

个人信息

   

 

性别

 

民族

 

   

 

单位名称

 

电子邮件

 

固话及传真

 

   

 

通讯地址

 

   

 

会务信息

住宿安排

  需要大会统一安排:  □标间     □大床房      □套间 

  自行安排

会务组联系方式

人:黄 为:18811061108   姚锡川:13811507782     

电子邮箱: mbjyzwh@126.com

3.交通路线图
 


 

附件
1:  关于举办“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中的法律实务问题”’高级研讨会的通知.doc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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