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会员、民办学校董事长、有关专家学者:
新修订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将于2017年9月1日颁布实施,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修订在即,为了学习领会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精神,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权益,依法规范办学行为,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定于2017年8月13日在北京举办“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中的法律实务问题”高级研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17年 8月13日全天,12日下午报到。
二、会议地点
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三层第19会议室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,电话:010-84901668)。
三、承办单位
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、教育法制专委会。
四、参会人员
1.特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领导及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处负责人;
2.民办学校董事长;
3.有关专家学者;
4.会员与会员单位代表。
五、会议内容
1.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解读与条例修订;
2.民办教育新政精神解读与民办教育工作;
3.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;
4.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;
5.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章程制订;
6.民办学校分类选择前的准备与应对。
六、会议费用
会务费1380元/人,民办教育专委会、教育法制专委会会员及会员单位代表880元/人,会议提供自助餐,交通及住宿费自理。通过银行转账提前缴纳会务费,转账单务必注明参会单位、纳税人识别号及会议名称。账户名: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;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;账号:0200 0033 0920 0012 972。报到时持汇款凭证,领取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开具的票据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本次会议限定规模200人,请参会人员于 8月8日下午17:00前完成报名缴费,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:mbjyzwh@126.com。凡未及时报名、缴费者,将无法保障参会机会。
2.报到时间:2017年8月12日13:00—21:00,地点: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一层大堂。
3.酒店住宿:标间:580元,大床房:780元。由于酒店房间紧张,预留的房间需要会务组提前向酒店付费担保,只有提前缴纳会务费报名预定的房间才能生效,预定酒店后如不能参会入住,会务费不予退还。
八、会务联系
联系人:黄 为 电话:18811061108
姚锡川 电话:13811507782
邮 箱:mbjyzwh@126.com
附件:1.会议日程
2.参会回执
3.交通路线图
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
2017年7月24日
附件: 1.会议日程
时 间 | 内 容 | |
上午 | 9:00-9:10 |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领导致辞 |
9:10-10:00 | 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解读与条例修订 | |
10:00-10:50 | 民办教育新政精神解读与民办教育工作 | |
10:50-11:10 | 茶歇 | |
11:10-12:00 |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 | |
中午 | 12:00-13:30 | 自助午餐 |
下午 | 13:30-14:30 | 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 |
14:30-15:30 | 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章程制订 | |
15:30-16:30 | 民办学校分类选择前的准备与应对 | |
16:30-17:00 | 征求对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修订建议 | |
17:00 | 散会 |
2.参会回执
个人信息 | |||||||
姓 名 | | 性别 | | 民族 | | 职 务 | |
单位名称 | | 电子邮件 | | ||||
固话及传真 | | 手 机 | | ||||
通讯地址 | | 邮 编 | | ||||
会务信息 | |||||||
住宿安排 | □ 需要大会统一安排: □标间 □大床房 □套间 □ 自行安排 | ||||||
会务组联系方式 | |||||||
联 系 人:黄 为:18811061108 姚锡川:13811507782 电子邮箱: mbjyzwh@126.com |
3.交通路线图
|
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|
版权所有: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电话:010-88155107 Email:cseds@126.com
京 ICP 备 18027711 号-1